关于对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
进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:
根据《西安翻译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等文件要求,学校决定近期组织2023年度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(以下简称“大创项目”)结题评审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结题范围
1.2023年度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、省级、校级项目(具体名单见附件1,两年期项目除外),原则上国家级和省级项目不允许延期。
2.2022年延期项目(具体名单见附件2),附件2中明确标注为“放弃或撤销”的项目不再进行结题验收,延期项目必须结题,否则予以撤销。
二、时间安排
1.5月17日,学校发布大创项目结题相关通知及附件材料;
2.5月17日-20日,结题材料中的创业计划书/调研报告需要查重,请自行查重,并打印查重报告,重复率需低于百分之30;
3.5月20日-5月24日,各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结题材料,联系项目指导教师审核签署意见,完成项目初审,并按照结题材料要求(含纸质版和电子版“电子版要求以压缩包形式报送,用项目名称+负责人”命名)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李老师处进行审核;
4.5月27日-31日,大创系统结题,各项目负责人需在校园网内登录;(系统待定),按照提示完成项目在系统里的结题,并联系指导教师、院系管理员审核;
5.6月3日-5日,组织专家组进行材料评审,考核学生是否完成预期的任务并达到预期研究目标,考核结果分为不合格、合格、中等、良好和优秀,不合格项目将不予结题及报销费用;
6.学校公示验收结果,公示期满后发布结题通报;
7.通过的项目按通知提交报销材料;
8.公布结题验收结果后,给予资助经费。
三、结题要求
1.项目结题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落实,各院应在提交资料前,自行组织院内材料初审;
2.到期未交结题材料的项目,视为“放弃”,项目负责人须提交一份事由说明,并按相关规定履行撤项手续。学校将在结项验收通报中一并公布未结题项目(包含但不限于学生姓名、指导教师、学院等相关信息);
3.检测文字复制比R<30%的创业计划书/调研报告,视为通过检测,学生可参与结题评审;检测文字复制比R>30%的创业计划书/调研报告,要求该生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并提交终版查重报告,达标后方可参与结题评审;
4.结题成果材料应按照“大创项目”结项标准(详见附件3)认真准备;
5.结题材料要求:结题验收报告、发表论文原版刊物及复印件(复印件含彩印“封面”、目录“文章所属目录页”、正文“正反打印”)、调查报告或创业计划书(纸质版)、中期检查表、指导过程记录表(以上详见附件4、附件5)。创业训练项目及创业实践项目,需提供参加创新创业类赛事证明(照片、视频、获奖证书、参赛证等)。所有结题验收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,提交之前需联系项目指导教师审核。科技发明制作或创业实践项目需上交一定的实物、光盘、模型、图片、图纸等,若设备不易移动,可以录制视频演示。所有科技发明制作必须附详细的文字说明或使用报告;
联系人:李江涛 85895938
附件:
1. 必威院发〔2023〕148号关于公布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家级、省级和校级立项名单的通知
2. 必威院发〔2023〕147号关于公布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
3. 大创项目结项标准
4. 相关结题用表
5. 大创结题材料具体要求
创新创业学院
2024年5月17日